合肥市宏发起重机有限公司

主营:江苏起重机,南京起重机,苏州起重机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合肥市宏发起重机有限公司
  •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新城开发区燎原南路17号
  • 联系: 李兵
  • 手机: 13655515987
  • 电话: 0551-63367470
  • 一键开店

推荐,行吊10t,单梁桥式行吊

2022-10-14 10:31:01  701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9.1试运转前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9.1.1起重机电源应符合随机技术资料要求。

9.1.2电气线路的连接应正确可靠。

9.1.3限位器灵活可靠。

9.1.4所有润滑部位均已按随机技术资料要求加入相应种类的润滑油。

9.1.5所有部件的外壳螺栓应逐个检查并拧紧。

9.1.6通电后,检查控制按钮的操纵方向与起重机的运动方向是否一致。

9.1.7升降限位开关正式使用前,检查限位开关动作位置应与起升机构运转方向是否一致,否则应更改接线。

9.1.8起重机电动小车的行走轮应转动灵活并与钢轨接触性能良好。

一、工作前

①.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②.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③.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工作中

a.每班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重量时),应 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歪拉斜挂不吊;

③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④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⑤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⑥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⑦抱闸或其它制动装置失灵不吊;

⑧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⑨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⑩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