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设计丙级资质: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三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2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5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4: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一台,计算机施工图出日率不低于85%。
6: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工程设计资质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对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已经实施注册且需配备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应专业进行考核。 2、尚未实施注册、尚未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和已经实施注册但不需配备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按附件2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各行业主导专业见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业绩:
25层以内建筑工程;
高度100米因内构筑物;
单体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不少于30米的建筑工程;
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或建筑群体;
建安合同不少于1亿的建筑工程;
二级资质企业升级为一级资质,在业绩方面需达到上述六项指标中的四项以上,并且要求质量合格。
第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可以承接40层以内、240米高度以内、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但合同额度不得超过5倍企业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