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甲级资质: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六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10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水平考核标准应用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申请二个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2中相应行业的专业设置或注册专业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申请二个及以上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表2中相应行业的相应设计类型的专业设置或注册专业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制定。
业绩:
25层以内建筑工程;
高度100米因内构筑物;
单体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不少于30米的建筑工程;
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或建筑群体;
建安合同不少于1亿的建筑工程;
二级资质企业升级为一级资质,在业绩方面需达到上述六项指标中的四项以上,并且要求质量合格。
第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可以承接40层以内、240米高度以内、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但合同额度不得超过5倍企业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