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规划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了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设计乙级资质: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四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8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4: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