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十二个类别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代表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 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