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程序:
农村住房抵押借款申请,由拥有农村住房所有权的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借款人(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所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证(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下同),且权利主体一致;
(三)抵押人(共有人)对抵押房屋的权属状况、抵押状况、同意处置抵押物的书面承诺;
(四)抵押人(共有人)对抵押房屋处置后本人及其所抚养、扶养、赡养的家属有安居之处的书面承诺〔该承诺需抵押人所在村(社区)签署证明意见〕;
(五)金融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不得以第三人的农村住房办理抵押贷款。
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类型
类型一:未结清贷款的房产;这样的房产一般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正在抵押中所以不能再次申请抵押贷款。
类型二:部分已购公房;这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另一种是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
类型三: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指回迁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纯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所以不能做抵押贷款。
类型四:未取得产权证的小产权房。这类房产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办理规则 1、客户申请 按要求填写贷款申请书。 2、客户提交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明。有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1)、个体业主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等。 (2)、所申请的贷款要求提供担保的(含抵押、保证)应提交担保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