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手续:对于在国内去世的情况,承办人凭公安或卫生系统出具的死亡证明,向逝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后,由市殡仪馆负责办理。对于国外去世的情况,需要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当地使馆办理遗体接运认证手续。
跨省、市接运遗体的规定:跨省、市接运遗体时,必须持有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接运证明,在殡仪馆办理交接手续。这一规定强调了跨区域遗体运输的规范性,确保遗体运输过程中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联系殡仪馆或殡葬服务公司:首先需要与当地的殡仪馆或殡葬服务公司联系,了解相关的运输政策和要求。
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出具死亡证明、验尸报告、火化证明等证明材料。具体手续可能包括《居民死亡殡葬证》、医院死亡证明、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等。
申请与批准: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确需将遗体运往其他地方,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遗体的处理: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此外,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