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在各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可办理;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在各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产品的质量,由国家主管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
申请材料及要求也需符合相关规定,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等。 新标准在资质类别划分、检测参数内容、申报单位能力、信息化系统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较大修改,以提高对申报单位能力的要求,并增设信息化系统管理要求,确保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