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丙级专业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独立法人,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省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2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5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5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2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12%: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主体结构、钢结构专业资质要求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建筑施工单位主体结构专业丙级资质还必须具有建筑材料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4)环境和设备:建筑单位有符合开展本专业检验工作独立的试验室,试验室面积不小于2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不得有分包项目;
(5)开展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的专业类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的工程材料的检测技术资源。
2、检测技术能力
建设单位应具备承担本专业工程验收需要的相关项目的检测能力。
3、工作业绩:
(1)具有2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每年工程检测项目应不少30项或材料检测项目不少于2000组。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甲级资质。申请单位除了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近三年已完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表》(附表4);
(二)近三年二十个以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为了确保建筑物的防雷,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防雷检测资质等级是非常重要的。不同级别的检测单位在技术能力、设备配置和人员资质方面存在差异,因此,选择合适的检测单位对于保障建筑物的防雷至关重要。
ISO17025是实验室认可服务的国际标准,旧版本是2005年5月发布的,全称是ISO/IEC17025:2005-5-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17025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CASCO(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制定的实验室管理标准,该标准的前身是ISO/IEC导则25:1990《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的要求》。国际上对实验室认可进行管理的组织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由包括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在内的4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参加。